今天看到Dally的留言,说是我被点名了,匪夷所思!
这个是多么老土的blog游戏啊,可是还是那么流行。
估计目前还没想出比点名更好玩的blog游戏吧!
那么既然被点了就好好玩,毕竟被点名也是一种光荣啊!
老规矩,先来说一下[color=Red]游戏规则:
一、被点到名的博客要在自己的博客上回答本人问题的答案,并自己拟定五个问题传到其他几个人的博客上,还要到这几个人的博客上留言通知对方“你被点名了”。
二、并且这几个人要在博客上注明是在哪接到的题目。
三、再将自己的拟定的五个问题传给其他几个人,让游戏继续下去,不许回传。
下面是Dally扔给我的题目与我的回答:
1.让你碰到本拉登你会怎么样?
[color=Green]这个不可能啊!绝对不可能!当然万一真碰上了,嘿嘿!合个照签个名吧!
2.写blog多久了?
[color=Green]好像蛮久了吧,03年开始的好像,不过像模像样的写好像是04年的事情。
3.生气的时候最想干什么?
[color=Green]暴饮暴食,看电影!
4.公共汽车上只有5个座位,有6个人一起上车,怎么办?
[color=Green]除非另外5个都是老弱病残,或者孕妇之类的,否则我是照抢不误啊!当然如果哪位MM没抢到,可以坐我腿上的!
5.你认为自己是帅哥(或美女)吗?
[color=Green]帅哥不敢当啦,有点仪表堂堂,英俊潇洒,高大威猛而已啦!
接下来该我点名了吧?不过有点忙啊,哪天想点了再说。
[color=Red]To be continued。。。。
狠废!!!
我感觉有火药味。[cool]